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狮服装城南区保洁服务采购的流标公示 |
发布日期: 2018-03-02 浏览次数: 29997 新闻编辑: |
篮球场和运动器材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永农招标〔2017〕01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篮球场和运动器材一体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A. 建设地点: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 B.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工程总投资额约为51.3402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C.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节点工期要求为:无; D.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A.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负责人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C.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F.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 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行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报名,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 200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报名时需领取工程交易卡)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9月 20 日 15 时 30 分前。 6.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 还。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09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6号楼二楼大会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有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民委员会 公示栏以及中国晋江网发布。 9. 监督与投诉: 镇纪委办电话:8809002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民委员会; 地址: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 电话:13805913777,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电话: 0595-28808829 联系人: 小沈 小邓 日期:2017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