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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英林镇港塔村华林路改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6-28    浏览次数: 1337    新闻编辑: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交通指路标志改造

一期工程(中英文)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FJZH(2017)CG030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交通指路标志改造一期工程(中英文) 

三、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四、工 期:2017年8月25日前完工。

五、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或施工地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过财政部门处罚(期限届满的可参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6、泉州地区外的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在泉州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委托泉州地区的公司(应具有与投标人相应的能够承接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的经营范围)进行维护。

7、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9、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仟零万伍仟贰拾肆圆整(¥:1012.5624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审核的,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将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7年 6  20 起至2017年 6  26  (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直接下载,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务必于招标文件发售期满前向招标公司缴纳。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 投标保证金缴纳购买采购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号:4208 6898 545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7  10  0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 2017  7  10  0930 (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王、小张,联系电话:0595-28808829,邮箱:dl@fjzhuhong.com。采购人联系人:崔警官 0595-82666092。

十三、公告内容发布于晋江政府采购网(http:// app.jinjiang.gov.cn/zfcg)、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五、本次采购不允许整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采购办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一七年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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