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交通指路标志改造 |
发布日期: 2017-06-19 浏览次数: 1212 新闻编辑: |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西滨镇金鸡沟水污染治理服务采购(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晋江市西滨镇金鸡沟水污染治理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采购编号:FJZH(2017)CG025-1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期:详见“采购一览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17 年 6 月 1 日起至2017 年 6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每份采购文件1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不接受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5、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处罚期限已满除外); (3)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核价:约为人民币 捌拾伍万叁仟伍佰肆拾元整(¥:853540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7、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2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 22 上午9:3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10、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85906699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7年6月8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qz.fjzfcg.gov.cn:9200;晋江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app.jinjiang.gov.cn/zfcg。 13、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原装产品参加投标。 14、 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1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4208 6898 545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电子邮箱:dl@fjzhuhong.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808829 传 真:0595-28808829 联系人:占先生、王先生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