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9份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7-06-26 浏览次数: 1696 新闻编辑: |
关于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池店中队用房室内装修工程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的投标人: 一、现拟对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池店中队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方案进行修改,暂停原定于2017年06月09日09:00时开标的“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池店中队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0170516027号)”项目的招标活动。具体重新组织招投标活动时间,公告将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 二、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180600013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联系人: 小沈 小邓 联系电话:0595-28808829 日期:2017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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