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安路路灯改造工程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16-12-12 浏览次数: 785 新闻编辑: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ZHJS(2016)GC 055号 晋江市东石镇井林中心幼儿园(招标人)的晋江市东石镇井林中心幼儿园专用室及楼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在晋江市教育局(备案单位)备案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对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工程规模:工程造价19.7288万元; (二)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井林中心幼儿园内;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三)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人民币 伍仟元 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包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准格式:FJZHJS(2016)GC 055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本工程于2016年 10 月 21 日至2016年 10 月 27日在晋江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jjedu.com.cn/→政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上发布,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 10 月 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晋江市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购买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书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工程交易登记卡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八、交、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 03 日 09 时 3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六楼中型会议室(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逾期送达的或未出示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签订合同或进场施工,在招标人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江市东石镇井林中心幼儿园(盖章) 地址: 晋江市东石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层; 电话:0595-28808829 , 联系人: 小邓 。 日期:2016年10 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