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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12-02    浏览次数: 2211    新闻编辑: 

晋江市东石镇路灯改造工程(镇区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东招标〔2016〕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东石镇路灯改造工程(镇区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晋江市东石镇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工程总投资额约13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节点工期要求为: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01日至20161105(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不休)自行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报名,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 200/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11409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贰万柒仟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409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六楼中型会议室(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江政务网、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晋江市东石镇  ,邮编:       

电话:13959751211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28808829传真:0595-28983289

联系人:  小吴   

 

 

 

                                                            2016年1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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