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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发布日期: 2015-05-20    浏览次数: 1029    新闻编辑: 

招标洪濑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南建标[2014]074号

开标时间:2014-07-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4]074号的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2013]9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 约1680万元,为1栋11层综合楼,檐高38.3米,建筑面积7522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内;

1.1.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

1.2.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总工期:4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结构封顶146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_;

1.4.     资金来源: 自筹及补助 。

1.5.  根据南委办[2010]15号文件,本工程实行《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可于2014年7月8日至开标前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和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统一出售(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0595-28983298)。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未按规定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临时执业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贰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贰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在开标时随身携带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或其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理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3.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4年7月27日17:00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

地址: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内     邮编:3623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38507378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邮编:362000  

联系人:  小于  

电  话: 0595-28983298 传真: 0595-2898328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帐号一:600227148           ;

开户行二:南安建行                            ,帐号二:35001656307052527891;

开户行三:中国银行南安支行营业部              ,帐号三:424758379489        ;

以上三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预存工资保证金专用户(须提前预存再到住建局窗口办理欠薪保障手续):

开户银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东区分理处;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账    号:9070710040010000000610 

http://www.bidcenter.com.cn/newscontent-16508062-1.html

造价咨询部
0595-2898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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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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