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国道晋江段钢筋结构水泥水泥墩隔离护栏项目采购及服务 |
发布日期: 2015-05-27 浏览次数: 953 新闻编辑: |
324国道晋江段钢筋结构水泥墩隔离护栏项目采购及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324国道晋江段钢筋结构水泥墩隔离护栏项目采购及服务(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CJQZCG20110518-1 2、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要求: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②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销售、安装、施工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供应商; ④ 泉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正式的售后服务处(泉州地区经工商注册并年检合格有效)及与本项目相应的水泥墩加工场地或具有授权售后服务代理机构(泉州地区经工商注册并年检合格有效);且该售后服务处或授权售后服务代理机构应具有与投标人相应的经营范围。 ⑤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 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4、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7月8日,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7月14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1年7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开标大厅)。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本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采购人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595-82666013 。 9、《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施工图纸每份200元,如需邮寄另加3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10、 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12、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原装产品参加投标。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电子信箱:ZZCJQZ@126.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928868 传 真:0595-28983289 联系人:小占 小沈 收款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帐 号:35001656007052506246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